在一个经济尚不发达的13亿人口大国,中国医疗卫生体制进行的新一轮改革,是我国历史上一场涉及广大人民利益的重大社会事件。如何从医疗卫生的特点出发,而不是简单地按照一般产品和服务行业的情况,来选择医改的目标,是我们尤其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一般产品和服务行业里,人们满足需要往往遵循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从基本到特殊的顺序。但对于医疗卫生来说,人们满足需要的顺序恰恰相反,即首先需要解决威胁生命的重大疾病问题,然后再逐步解决一般的疾病问题。因此,当政府涉足医疗卫生领域时,应当首先关注解决威胁人民生命的重大疾病问题,然后再逐步扩大到其它危急性较小的疾病领域。
从表面上看,大病的患者只是人口中的一小部分人,大病风险保护似乎只是少数人的需要。然而,一方面由于医疗风险的不确定性,每个人都有患大病的可能,因此,对少数人大病风险的保护本质上也是对多数人根本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一个家庭中只要有一个人患上大病,便影响到一个家庭几口人,甚至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和邻居,由此产生放射性的社会影响。
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看病贵问题,恰恰是由大病问题造成的。而我国目前存在的看病贵问题,其原因并不仅仅是由药品和检查价格高、用量大造成的。鉴于我国医疗服务的收费低于成本,如果纠正医疗服务与医疗产品之间价格结构扭曲的情况之后,反映实际成本的人均医疗费用也许并不比目前的人均医疗收费相差多远。看病贵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由医疗风险在人们之间分布的高度倾斜决定的,是由患病的个人直接承担医疗风险,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造成的。因此,仅仅依靠简单的药品降价根本无法有效解决看病贵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从分散大病风险入手。从医改的目标来看,如果我们不能完全解决看病贵问题,至少也应当减轻和缓和这个群众反应最强烈、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要有效地解决大病给人们带来的经济风险,必须建立大病医疗保险。考虑到我国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差距,马上在全国所有地区同时建立包括所有人口的大病医疗保险会有困难,因此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将不同地区划分为不发达、平均水平和较发达三个层次,从而相应采取三种不同的策略。
首先,对具有紧急生命危险的疾病和创伤,应当优先给予抢救和治疗,保证人们的生命底线。从操作手续来看,可以通过立法,规定对于急诊上门具有生命危险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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